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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稿二十一世纪--爱情婚姻(片段)

通稿二十一世纪--爱情婚姻(片段)

关于由婚姻和爱情想到的问题
钱钟书先生曾写过这样的一句话:人生据说是一部大书。
我想,假若把人生喻为一部大书的话,那么婚姻和爱情是否可以看作人生这部大书中最为精彩的篇章呢?
在我国的古代社会中,婚姻大多是由父母包办的,也就是说,父母可以直接安排和任命子女的婚姻;而作为子女的,在自己的婚姻问题上————在选择配偶的问题上,是没有自主权的,他们只有顺从和被动的份。父母的一句话或一句戏言有时便可能成为他们婚姻的终生盟约。在那个时候,婚姻和爱情可以说是两个孤立的概念,或者说爱情这个概念在那个时代中已被那种专制的制度剥夺了。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发生了一系列的惊天动地的改革和翻天覆地的变化,其中之一便体现在婚姻自由上。
婚姻自由是一件了不起的改革,因为它推翻了中国古代几千年来那种所谓的“父母之命,媒妁之约”的自私的、片面的、腐败的专制观念,还世人一个公平公正的婚姻市场,使得作为一个中国人终于可以有权力有自由自己安排自己的婚姻,自由的选择自己的追求目标,这是非曲直新社会带给我们的一种伟大的贡献,是尊重人权和人身自由的一种基础,也是讲究人人平等的前提。但“自由”归自由,因为照现实生活中来看,理论是一回事,现实又是一回事。而且由这个“自由”引来的问题也还是不少。
                                 
婚姻是一个人的终身大事,因为它事关一个人婚后的家庭幸福,甚至关系到一个人人生道路上的事业成就,它需要建立在双方自愿的爱情基础上,所以说一个人自己的婚姻由自己来主宰完全是正确且合乎情理的。当一个人在自己的婚姻和爱情有了选择的“目标”或追求的“目标”时,任何人都没有权利也都不应该提出反对意见的(不包括第三者)。因为你就是你,他就是他,他即使今天结了婚明天再去离婚那是他自己的事。在爱情和婚姻这个问题上没有“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种钢铁般动动的话语,因为爱情和婚姻说到底是绝对的自私的。当然,你可以对他人的婚姻选择提出一些见解和主张,但不可强制或强行加于他人身上,即使家长对于自己的子女也应该如此。因为你就算对儿女的婚姻大事再关心,再强制,那也只是你自己的眼光和见识,毕竟时代不同了。再说,你们无法照管儿女一辈子,更不可能为他们一生的幸福定下你们的结论,所以说不应该破坏他们目前的婚姻幸福,有可能你们对他们婚姻和爱情的反对反而会给他们带来一生的不幸福。
但是在这个世界上,总是有那么的一些人,特别是一些家长,他们把儿女的婚姻仿佛看得比自己的婚姻还重要,总喜欢让儿女按照他们的思路去选择对像。他们也许是出于一种真正的关心,怕儿女年轻见识少,所以容易“误中目标”,从而引起今后婚姻和爱情上的后悔。但不知相当年他们的父母是否也是这样的对他们?而那时的他们又是怎样的一种见解?有些家长的确是打着婚姻自由的旗子让儿女去选择自己的爱情的,但他们的这个自由是有一定的前提条件的。比如门当户对、大学毕业、孝顺老人、尊重家长、气质高尚、无不良适好等等等等,于是乎,当某日自己的儿女带着自己选中的“目标”回家见父母时,父母见儿女选中的对像不是他们心目中的贤媳或乘龙快婿时,立刻引经据典搬出种种“史料”来反对,逼着儿女另觅“佳人”,仿佛儿女选择的不是自由的配偶,反倒像是给他们寻保姆似的。但往往一些父母同子女不合或子女同别人私奔这样的事都是由此而产生的。更有甚者,闹的家破子女亡,那损失可要比赔了夫人又折兵大的多啊!这些都不是不可能发生的事。
我觉得,既然婚姻自由了,那么这种自由应该是一种纯粹不要别人干涉的自由,而婚姻应该建立在双自愿的爱情基础上。父母在这方面是过来人,也就是说从婚姻之路上走过来的人,他们有权利对自己的儿女讲卫生授一些经验,但不可强制。只要两人是真心相爱的,哪怕双方是公主和叫花子,作家长的都应该支持,而不应该去打击和反对,反而更应该理解他们的选择,给予他们勇气去爱,必要的时候给他们一定的帮助。只有这样的婚姻才称得上的自由的婚姻的婚姻;只有这样的父母才算得上是顺应时代潮流的父母;只有这样的婚姻观念才配得上去谈“婚姻自由”。
我在前面的文章中写过“家长与孩子的问题”,当时没有写及这一方面,留在这理写出,因为这也算是其中问题之一吧!
                             
                           
提到婚姻,人们自然首先想到的当然是爱情,两者似乎是相互关联,密不可分的。有的书上写过:婚姻是爱情发展到一定程度上的产物。这种观点也仿佛被大家共同认可过的。然而,就当今社会中的一部分婚姻来看,与婚姻联系最为密切的似首已不是爱情了,而是已被金钱和美色所替代。也就是说,有许多的人的婚姻是用美色加金钱撑起来的。对于这种人而言,爱情似乎是不那么重要了,婚姻也似乎无关紧要了。一方为其美色,一方为其金钱,于是他们便可以为了各自所需顶上爱情和婚姻的帽子为所“欲”为。当然,他们这是两厢情愿的,只要他(她)们不嫖不卖,任何人都是没有权利干涉的。但这种用美色和金钱架起来的婚姻仿佛是难以“天长地久”的,或许有朝一期,美色衰矣!金钱尽矣!安知此婚此爱尚能屹立不倒乎?或者有朝一日,又出现了第三者第四甚至第N者,他们有更好的美色或更丰厚的金钱,安知此前的婚爱仍能不破裂乎?
上面说的这种现像是少数的————相对全中国人而言,
就是就是啊````父母何时才能明白啊```````所谓的帮助是正面积极的`而不是去阻止啊```ha
我认为有趣的事,在别人心里,却认为毫无意趣,这也是非常有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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